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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第一批)公告》要求,为确保考试安全和广大考生健康,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重点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关于打印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2年8月18日9∶00—8月20日9∶00。
2.打印网址: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选择“准考证打印”入口进行打印。
3.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请认真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及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点地址。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和座位号,准确找到自己的考场和座位,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地点: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湘潭高新区护华路3号,万达广场西侧)。
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卷面满分为100分。
4.本次笔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
5.进入考点需查验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可提前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健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笔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并测量体温,考试当天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点学校交通干道可能出现拥堵,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合理规划好交通路线。本次笔试考点不提供车位,请考生尽量绿色出行,不驾车前往考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自驾前往考点考试的,请将车辆尽量远离考点停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三、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状态。下载打印《笔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2.所有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外省入(返)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抵湘后在三站一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和各交通健康服务卡点及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入(在)湘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3.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承诺书》的考生,且无本公告第4条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3)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以考试开始当天为准)或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
(4)健康码为绿码,可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体温异常(≥37.3℃)或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不可以参考的。
(5)处于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
(6)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5.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考生须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3天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7.考试当日,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应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接受防疫安全核查,接受体温测量,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纸质准考证、《考生承诺书》以及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承诺书》、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打印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进入考场后提交。
8.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9.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医务人员按应急处置流程处理。
10.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四、联系电话
0731-58570572(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