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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管理八级工作人员1名,选调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1年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湘潭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符合选调岗位相关要求,具体见岗位计划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报市人社局备案。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的未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应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30日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xtfgw.xiangtan.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取现场的方式,时间从2021年 6月 8 日至6 月15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5点至17点)。
2.报名地点:同舟大厦市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70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南路99号)
3.报名应提交资料:
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按要求填写的《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④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证明材料;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其中,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选调条件由市两型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试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重要提示
本次选调公告和选调人员公示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同意后,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考一门,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选调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参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70分,取消选调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面试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4. 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参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取消选调计划。
(六)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具体实施,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
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岗位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与调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对象。
2.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xtfgw.xiangt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本方案由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三)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1-52818883
(四)举报监督电话:0731-5257021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1.2021年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及要求一览表
2.2021年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