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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队伍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上级检察机关和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批准,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要求
岗 位 | 人数 | 工作经历 | 性别 | 学历 | 专 业 | 年 龄 | 其 他 |
检察官 助理 | 2 |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
综合文秘 | 1 | 从事文秘相关工作2年以上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文史哲大类 | 无 |
注:专业条件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机关单位中具备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的相关要求;
7.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况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00至2020年6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填写《湘乡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邮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报名,报名成功后将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选调机构咨询,并对自己的报考负责。
3.报名地址:湖南省湘乡市东山办事处起凤路湘乡市人民检察院309室。联系人:王小妮,电话:13807320902,邮箱地址:14153639@qq.com。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湘乡市,考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笔试成绩于2020年7月中下旬在湘乡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员与选调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或撤销)选调计划。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选调岗位的适岗能力,含法律业务知识以及岗位专业知识。
(三)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反馈给进入面试人员。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实际报考情况确定面试时间。面试开考比例为1.5:1,根据笔试成绩按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同意,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面试主要测评参考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五)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定,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职位匹配等。有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调入
根据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入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公开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选调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由湘乡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807320902
监督电话:15873225114
附件: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