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市管园区人才引进已进入体检程序,因部分考生放弃体检,根据《2020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市管园区人才引进公告》,按程序递补相应考生参加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对象(4人)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刘珊珊 | 000003 |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职员 |
匡昱 | 000034 | 市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 培训专员 |
熊孜 | 20200101327 | 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 |
杨子兴 | 20200101402 | 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递补体检集合时间和集合地点
集合时间:2020年7月7日(周二)早上7:30
集合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湘潭市芙蓉中路157号)一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5.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0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