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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及体检公告

阅读次数:697 发布时间:2022年 9月 27日 文章来源:本站 【字体:

 

2022年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第一批)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予以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见附件1

二、体检对象

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人员:见附件2。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定于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上午进行,请考生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湘潭市人民政府大楼前坪集合,7:30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迟到者(超过7:30)或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3)。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根据相关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五、递补

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在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体检环节。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引才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疫情防控要求

体检当天需查验“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卡)、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也可截图或彩色打印体检当日的“两码”方便查验,并提交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附件5)。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且佩戴好,在体检过程中除身份确认、项目检查、用餐等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1.2022年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面试成绩、综合成绩.pdf

2.2022年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体检人员名单.pdf

3.体检纪律.pdf

4.疫情防控提示.pdf

5.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pdf


 

 

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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