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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及体检公告

阅读次数:1,014 发布时间:2022年 6月 14日 文章来源:本站 【字体:

湘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湘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予以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见附表一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人员:见附表二。

(二)体检时间

2022年6月18日上午7:00在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集合办理相关手续,7:30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迟到者(超过7:30)或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和体检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他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积极配合和服从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自觉诚信参加体检。

2.请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二寸免冠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3.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不佩戴首饰,不穿连衣裙。

4.体检表上由考生填写体检编号(姓名和报考职位不得填写,待体检结束后再填写),体检表上由个人填写的有关病史要如实填写,如有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过程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无特殊情况,考生家长、亲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

6.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已怀孕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考生,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相应处理。

9.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电话通知,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10.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集合时统一收取),约480元/人,请考生备好现金。

三、防疫要求:

1.考生应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体检前应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在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全程佩戴口罩,逐日进行体温测量,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
   2.考生体检前不得前往中高分险地区。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或有中高分险地区旅居史等其他显示异常的不得参加体检。

3.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提供24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1:湘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布.xls

附件2:湘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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