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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潭市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技能测试字速达到60字每分钟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 间:7月5日(星期五)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
地 点:各报考法院政治部。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湘潭市湘潭大道58号)
湘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中路1038号)
湘乡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湘乡市桑梅西路)
韶山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湘潭市韶山市厦门大道)
雨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309号)
岳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
咨询电话: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0731-58553348
湘潭县人民法院 0731-57757615
湘乡市人民法院 0731-56823818
韶山市人民法院 0731-55692110
雨湖区人民法院 0731-58201737
岳塘区人民法院 0731-58286116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全日制高校2019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湘潭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签字明确是否服从调剂事项)。
3.各招考法院通知资格复审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汇总情况报中院政治部。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书面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2019年7月2日
附件:资格审查人员名单